
人社部聯合稅務局發布新規,明確個體戶雇傭員工需強制繳納社保,未合規者將面臨罰款、經營限制等處罰。以下為政策核心要點及操作指引:
??01 參保范圍與標準??
- ??人員界定??:簽訂書面/口頭用工協議、按月支付報酬、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員工均需參保。
- ??險種要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三險強制繳納,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暫按地方政策執行。
- ??繳費基數??:按員工實際工資申報,低于當地社平工資60%的按最低基數繳納,高于300%的按封頂基數執行。
??02 繳費比例與處罰??
- ??養老保險??:單位繳16%,個人繳8%;醫療保險:單位繳8%,個人繳2%;工傷保險:單位繳0.2%-1.5%(按行業風險)。
- ??滯納金規則??:逾期繳費每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欠費超3個月納入征信系統。
- ??處罰標準??:
- 未參保:按應繳保費1-3倍罰款,員工超3人未參保吊銷營業執照。
- 虛假參保:偽造勞動合同或工資流水,每例罰款5000元并公示處罰記錄。
??03 申報操作流程??
- ??登記時限??:新員工入職30日內完成社保增員,離職7日內提交減員申請。
- ??申報方式??:通過“人社通”平臺或銀行代扣系統按月申報,同步上傳員工身份證、工資表及銀行代發流水。
- ??數據比對??:社保繳費基數與個稅申報工資差異超15%,系統自動推送稅務稽查。
??04 合規建議??
- ??用工分類??:短期工(<30天)、臨時工(<6個月)建議簽訂勞務協議替代勞動合同,規避強制參保風險。
- ??薪酬結構??:拆分基礎工資(參保基數)+績效補貼(非參保收入),降低繳費成本。
- ??賬務處理??:社保支出單獨列支,不得計入經營成本進行所得稅抵扣。
??05 稽查重點提示??
- ??員工實名舉報??:未參保員工投訴后,稅務部門可追溯開業以來所有用工記錄。
- ??資金流核查??:公戶/私戶發放工資但未參保,按“隱匿用工”處罰,每例追繳2倍社保費。
- ??跨部門數據聯動??:電商平臺用工數據(如外賣騎手、網約司機)同步共享至社保系統。
??結語??
建議個體戶登錄“全國人社公共服務平臺”完成歷史用工補登記,2024年前未參保員工可申請緩繳滯納金。每季度核查用工合同與參保名單一致性,優先使用第三方代繳機構規避操作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