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掛失、補辦流程及所需手續
公章作為企業的重要標識,其遺失后需要及時處理以避免潛在風險。以下是公章掛失、補辦的一般流程以及所需的手續:

一、公章掛失手續
向公安機關報案:
- 發現公章丟失后,應立即前往公司所在地的公安局或派出所報案,并取得報案回執單。
登報聲明:
- 在市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報紙上發布遺失聲明,聲明內容通常包括公司名稱、丟失公章的名稱和編號等信息,目的是向社會公眾宣告該枚公章已作廢。
- 可通過線上平臺(如支付寶或微信中的“跑政通”服務)申請登報,簡化辦理過程。
準備相關材料:
-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司現有公章(如果還有其他公章的話)。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 掛失證明文件(即前述從公安機關獲取的報案回執)。
- 登報后的整張報紙原件,用于證明已經進行了公開聲明。
- 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親自辦理,則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二、公章補辦流程
提交申請材料:
- 將上述所有準備好的材料提交給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指定的印章刻制點。
審核與審批:
- 主管部門會對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確認無誤后批準新公章的刻制。
刻制新公章:
- 審批通過后,按照規定到指定地點刻制新的公章。刻章店會根據要求制作符合規格的新公章,并對其進行備案。
啟用新公章:
- 新公章制作完成后,應當對它進行全面登記,明確歸屬和使用范圍,并嚴格限制和管理。
- 同時,建議再次發布公告或通知,說明新公章的信息,確保合作伙伴知曉變更情況。
三、時間安排
- 掛失階段:從發現公章丟失到完成登報聲明,一般需要幾天的時間,具體取決于當地的辦事效率和個人操作速度。
- 補辦階段:從提交申請材料開始計算,整個補辦流程大約需要3至7個工作日不等,視乎地方政策和具體情況而定。某些地區可能會更快,特別是對于簡易程序而言;而對于一些特殊情況下,則可能需要更長時間。